- 张浩然;
专利权作为科技创新的一般性激励机制,为发明创造提供统一保护框架,但因不同行业在创新成本、风险与收益结构上的显著差异,其在狭窄市场中难以形成有效激励,在罕见病用药领域尤为典型。基于行政审批衍生的市场独占权,通过赋予创新药有限期限的排他地位,弥补了专利制度在激励效能上的不足,构成促进罕见病用药研发的“超专利”机制。美国、欧盟和日本的制度实践显著提升了罕见病用药供给,同时出现了激励错位、制度滥用和过度补偿等问题。鉴于此,我国可引入罕见病用药市场独占权制度并进行本土化改造:在资格认定层面,要求治疗适应症符合罕见病标准,并兼顾医疗必要性、研发可行性与供应保障承诺;在期限设计上,确立七年的基础保护期,并依据公共健康需求实行差异化安排;在法律效力上,兼具公法和私法属性,禁止在独占期内批准用于相同适应症的相同药物上市,并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防止竞争者以超说明书用药规避市场独占权保护。市场独占权制度对专利权保护的补充与调适,亦为其他特殊行业的创新精准治理提供了制度借鉴。
2026年02期 No.300 58-7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58K] - 钱琳佳;
人工智能作品训练的合理使用纠纷暴露出作品非法获取对版权合理使用认定的影响问题。在我国,作品非法获取因素在合理使用认定中长期处于评价缺位状态。该现象成因于著作权法的“以用设权”构造、功利主义原则与规制效率目标,但也面临割裂行为链条逻辑、侵蚀公平正义价值、背离“洁净之手”原则以及扭曲规范指引功能等缺陷。为防范利益分配的反向失衡风险,契合“三步检验法”的内在规范要求,并实现规制盗版的社会实效,合理使用认定应当考量作品非法获取因素。该考量因素的影响效力表现为“相对制约性”,可结合获取行为的具体手段、作品获取规模、行为人主观过错和替代路径可及性等因子评估制约强度。在合理使用的个案权衡体系中,阿列克西重力公式提供了客观分析框架,作品非法获取因素的“相对制约性”可作为“修正系数”引入公式,调适计算结果以最终确定合理使用成立与否。
2026年02期 No.300 75-8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20K] - 廖慧姣;
模型参数的商业秘密保护已成为产业实践的主流范式,但其衍生性、开放分级化和创控主体分离等特征对传统商业秘密规则的适用提出挑战。在参数秘密性的认定中,应以“复现难度和成本”作为实质性投入的认定标准。无法维持客观秘密状态的完全开放参数和半开放参数难以满足秘密性要求。参数保密措施的合理标准须同时满足“识别”充分性和“有限流通”正当性,认可参数领域禁止反向工程条款的效力。基于商业秘密保护的“占有利益”核心,参数商业秘密归属于合法的控制者。在侵权行为认定上,应首先排除非以参数为对象的知识蒸馏行为。针对参数的侵权行为可类型化为违反或绕开义务型和非义务型保密措施两类。
2026年02期 No.300 90-10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43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