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扬;陈天佑;
标准必要专利侵权纠纷适用行政裁决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是专利权人救济途径选择权的应有之义,也是维持权利人与实施者博弈力量相对平衡的制度保障,更是延续我国双轨制保护体系、争取国际制度竞争优势的政策工具。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在行政裁决程序中应当且有权审查FRAND原则,但审查应聚焦于谈判行为而非许可费率的精细计算,并以“理性人”视角客观判断双方过错。在程序协调上,应以专利是否同一及程序提起主体为二元标准分类处理行政裁决与侵权诉讼、确认不侵权诉讼的关系;当行政裁决与许可使用费诉讼或反垄断民事诉讼并行时,基于先决关系审查与防止滥用程序权利视角,不应当然或轻易中止行政裁决程序。
2026年03期 No.301 3-2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480K] - 于馨淼;侯仰瑶;
涉外标准必要专利许可争议案件中管辖权冲突问题悬而未决,实践中相关国家法院从签发禁诉令、反禁诉令、多重禁诉令、预先禁诉令发展到签发临时许可令、反临时许可禁令等,引发了司法管辖权的冲突。这背后的实质是各国标准必要专利(全球)许可费率定价权之争。各国单边限制措施在管辖权冲突协调方面并未取得显著的效果,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因局限于成员之间的争议和个案裁决的方式,亦未能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回归标准必要专利许可争议属于市场主体之间民商事纠纷的本质,依托现有多边机制推动标准必要专利实体规则共识形成、借鉴国际商事仲裁实践促成标准必要专利国际仲裁多边协定缔结、完善现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调解机制以适应标准必要专利争议特点,是逐步解决涉外标准必要专利许可争议案件中司法管辖权冲突的优选路径。
2026年03期 No.301 24-4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13K] - 仲春;
传统基于硬件逻辑的SEP许可规则在流媒体领域面临专利权用尽适用难、许可对象确定难、许可费合理性评估难等问题。方法专利与系统性专利、权利人的合同限制策略,使得传统权利用尽原则的制度功能几乎丧失;许可层级向下游平台延伸的商业策略,加剧了重复收费风险与产业链利益失衡;现有计费模式多存在技术价值与商业价值错配的结构性缺陷。为化解上述困境,应构建功能用尽规则,重塑权利用尽原则的适用场景,明确以核心技术功能实现层级为许可费计算的价值基点,并从行业惯例与信赖利益保护角度,优化流媒体SEP许可的层级结构与定价机制,推动SEP许可规则从硬件适配向软硬件协同的范式转型。
2026年03期 No.301 41-6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09K] - 张牧青;
我国涉外标准必要专利禁诉令的适用长期存在争议,国际社会对WTO DS611案仲裁裁决等的高度关切,亦表明其实际效果、制度功能与适用限度亟待重新校准。标准必要专利领域FRAND原则的运行逻辑及其制度留白,特别是由此产生的许可谈判机制失灵与双方诉讼策略选择,决定了保障FRAND许可费率可及性实乃运用禁诉工具的第一性问题。我国涉外标准必要专利禁诉令适用宜以“劫持阻却”为限度,其目的应限于阻却标准必要专利权人通过诉讼程序施压实施劫持。在制度构造上,应延续行为保全作为制度理据,并将适用要件完善为实质性的国际平行诉讼、适当的管辖权基础以及现实的劫持风险。以“劫持阻却”为导向的适用进路有助于实现我国涉外标准必要专利禁诉令域外效力的内生强化。
2026年03期 No.301 61-7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82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