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

专题评述

  • 标准必要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的理论阐释与制度展开

    李扬;陈天佑;

    标准必要专利侵权纠纷适用行政裁决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是专利权人救济途径选择权的应有之义,也是维持权利人与实施者博弈力量相对平衡的制度保障,更是延续我国双轨制保护体系、争取国际制度竞争优势的政策工具。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在行政裁决程序中应当且有权审查FRAND原则,但审查应聚焦于谈判行为而非许可费率的精细计算,并以“理性人”视角客观判断双方过错。在程序协调上,应以专利是否同一及程序提起主体为二元标准分类处理行政裁决与侵权诉讼、确认不侵权诉讼的关系;当行政裁决与许可使用费诉讼或反垄断民事诉讼并行时,基于先决关系审查与防止滥用程序权利视角,不应当然或轻易中止行政裁决程序。

    2026年03期 No.301 3-2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480K]
  • 涉外标准必要专利许可争议案司法管辖权冲突及其协调

    于馨淼;侯仰瑶;

    涉外标准必要专利许可争议案件中管辖权冲突问题悬而未决,实践中相关国家法院从签发禁诉令、反禁诉令、多重禁诉令、预先禁诉令发展到签发临时许可令、反临时许可禁令等,引发了司法管辖权的冲突。这背后的实质是各国标准必要专利(全球)许可费率定价权之争。各国单边限制措施在管辖权冲突协调方面并未取得显著的效果,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因局限于成员之间的争议和个案裁决的方式,亦未能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回归标准必要专利许可争议属于市场主体之间民商事纠纷的本质,依托现有多边机制推动标准必要专利实体规则共识形成、借鉴国际商事仲裁实践促成标准必要专利国际仲裁多边协定缔结、完善现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调解机制以适应标准必要专利争议特点,是逐步解决涉外标准必要专利许可争议案件中司法管辖权冲突的优选路径。

    2026年03期 No.301 24-4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13K]
  • 流媒体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的困境与制度回应

    仲春;

    传统基于硬件逻辑的SEP许可规则在流媒体领域面临专利权用尽适用难、许可对象确定难、许可费合理性评估难等问题。方法专利与系统性专利、权利人的合同限制策略,使得传统权利用尽原则的制度功能几乎丧失;许可层级向下游平台延伸的商业策略,加剧了重复收费风险与产业链利益失衡;现有计费模式多存在技术价值与商业价值错配的结构性缺陷。为化解上述困境,应构建功能用尽规则,重塑权利用尽原则的适用场景,明确以核心技术功能实现层级为许可费计算的价值基点,并从行业惯例与信赖利益保护角度,优化流媒体SEP许可的层级结构与定价机制,推动SEP许可规则从硬件适配向软硬件协同的范式转型。

    2026年03期 No.301 41-6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09K]
  • 劫持阻却视角下涉外标准必要专利禁诉令适用研究

    张牧青;

    我国涉外标准必要专利禁诉令的适用长期存在争议,国际社会对WTO DS611案仲裁裁决等的高度关切,亦表明其实际效果、制度功能与适用限度亟待重新校准。标准必要专利领域FRAND原则的运行逻辑及其制度留白,特别是由此产生的许可谈判机制失灵与双方诉讼策略选择,决定了保障FRAND许可费率可及性实乃运用禁诉工具的第一性问题。我国涉外标准必要专利禁诉令适用宜以“劫持阻却”为限度,其目的应限于阻却标准必要专利权人通过诉讼程序施压实施劫持。在制度构造上,应延续行为保全作为制度理据,并将适用要件完善为实质性的国际平行诉讼、适当的管辖权基础以及现实的劫持风险。以“劫持阻却”为导向的适用进路有助于实现我国涉外标准必要专利禁诉令域外效力的内生强化。

    2026年03期 No.301 61-7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82K]

制度建设

  • “程序从新”与信赖利益之衡平——论2025年《专利审查指南》“同日双申”规则溯及力之正当性

    詹靖康;

    2025年《专利审查指南》修改将“同日双申”的处理方式限定为仅能通过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权以获得发明授权,并明确规定适用于所有在审案件。该适用安排是否违反“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其核心在于对修改规范性质的界定。判断此次修改属于程序性规则,未触及专利授权的实体条件,具备适用“程序从新”原则的前提。从既得权理论、信赖利益保护的边界及不真正溯及中的利益衡量三个层面进行分析,可以认定申请人基于修改前的规则产生的预期不构成既得权利,在信赖利益保护中仅属于最弱层次的程序性便利预期,而制度所维系的公共利益则具有更高的权重。因此,修改后的规定适用于在审案件没有违反前述原则,这标志着我国专利申请审查从“形式便利”向“实质质量”的价值转向。

    2026年03期 No.301 78-9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94K]

理论探索

  • 医药用途发明的专利保护

    张鹏;

    在以既有活性成分再开发为重要创新路径的医药领域,医药用途发明已成为连接专利制度、药品监管与临床用药实践的重要制度节点。围绕新适应症与新用法用量等用途创新,现行制度通过确立治疗方法不可专利原则、承认瑞士型权利要求并设置药品专利期限补偿机制,形成基本制度框架。但在实践中,不同类型用途发明在可专利性、保护范围与期限补偿适用上仍存在保护层级失衡,尤以用法用量型用途发明最为突出。医药用途发明的技术贡献并非化学物质本身的突破,而在于基于既有活性成分形成新的治疗方式或给药方案。因此,用途发明的专利保护应以是否形成独立且可经临床数据验证的技术贡献为核心判断,在激励临床优化研究与防止专利权不当延伸之间实现制度平衡。

    2026年03期 No.301 91-10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12K]

国际前沿

  • 生成式人工智能背景下国际外观设计专利制度变革与中国因应

    马忠法;吴昱;

    在算法驱动下,生成式人工智能日益冲击着传统外观设计专利的制度框架。《利雅得外观设计法条约》(RDLT)作为国际法层面的回应虽确立了便捷性程序框架,但其实体留白的特征未能消解算法参与对人本原则的结构性冲击。生成式人工智能深刻挑战了外观设计专利确权制度的起点,导致申请阶段的主体适格性认定与技术适配性标准亟需重构。人工智能生成设计的爆发式增长显著加剧了授权程序的边界扩张压力,并对许可交易秩序及维权阶段的侵权判定带来严峻考验。技术革新引发了人本原则与算法参与事实间的可归责边界模糊,以及程序最小负担原则与市场排除风险之间的结构性失衡。此外,数字化公开趋势亦触发了公共领域开放性与人工智能模型训练正当化路径之间的法理冲突。中国应确立技术发展与制度安全统筹兼顾的核心原则,在国内法层面高标准对接新近国际条约规则并细化实体标准,在国际层面应从规则跟随者转变为未来全球数字治理规则话语的塑造者,提供兼顾创新激励与公共利益保护的中国方案。

    2026年03期 No.301 110-12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8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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