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

高层论坛

  • 全面开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征程

    申长雨;

    <正>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作出了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战略部署,召开了一系列重要会议,研究部署知识产权重大问题,出台了一系列知识产权政策措施,极大地推动了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使我国成功跻身世界知识产权大国行列,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巨大成就,全面开启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征程。五年来,中共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和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

    2017年10期 No.200 3-2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37K]

学术研究

  • 专利诉权滥用的防范

    宁立志;宋攀峰;

    诉权滥用者将相对人拖入疲于应付的诉讼,意图达到非法目的。我国理论界普遍将其定性为一种侵权行为,并以此为理论依据提出了相应措施。文章论证了用侵权理论应对专利诉权滥用的局限性,并从保障诉权、维护法律确定性以及预防损害的角度,提出并论证通过优化相关制度设计而防范专利诉权滥用的思路。

    2017年10期 No.200 22-3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46K]
  • 侵犯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行为构成的问题与改进

    黄军;

    近些年,国内侵犯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的案件屡有发生,与之相关的个案裁判结果往往出现较大分歧,甚至发生"相同或者类似案件不同处理"的情况,其在很大程度上与侵犯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行为构成制度存在的问题有关。就学理层面而言,学界对于有关侵犯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行为构成理论仍存争议;而就实践层面来看,相关问题更是日趋凸显,包括知名商品认定存在欠缺、特有包装装潢认定存有误区、擅自使用认定存在不足,以及混淆或者误认认定存有漏洞。基于问题导向主义之思维,提出删去"知名商品"限定、完善包装装潢特有性之认定、拓宽擅自使用的认定范围以及纠正混淆或者误认中存在的问题等改进建议。

    2017年10期 No.200 35-4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16K]
  • 论包装装潢权保护对象的界定方式——兼评“红罐”案两审判决

    姚洪军;

    包装装潢是一种在商业活动中使用的可以起到来源指示作用的商业标志,是一种商标。保护包装装潢权的目的是促进竞争以及经营者对于商誉的维护和提升。包装装潢权保护的客体是特定的装潢与特定商家之间的唯一对应关系。作为商标权保护对象的包装装潢不能对商品的功能、用途和成本、质量产生实质的影响,但应当具有固有显著性或者通过使用取得的显著性,而在有固有显著性时不应当被要求具有较高知名度。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措辞可以修改为"商品特有的、没有功能性的名称、包装、装潢"。

    2017年10期 No.200 46-5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50K]

司法探讨

  • 侵犯著作权罪之复制发行的司法认定

    霍文良;冯兆蕙;

    当前形势下一些新的复制发行行为给司法认定带来了很多困惑。应当准确界定民事侵权行为与侵犯著作权罪的界限。相同与相似在属性上具有本质的差别。网络游戏软件的盗版侵权,鉴定为实质性相似不能等同为相同,不能简单地认定为复制发行。侵犯著作权罪之复制行为中"相同"的认定应当主要考虑两点:是否改变作者署名、作品名称;是否为作品内容的直接再现。

    2017年10期 No.200 53-5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23K]
  • 我国专利侵权损害赔偿数额计算方式之探讨

    党晓林;

    专利侵权赔偿是专利权的侵权救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极大程度上体现了专利权的价值高低。目前业界有大量的声音批判我国的侵权赔偿数额低,并将我国专利侵权诉讼中的赔偿数额水平与美国专利侵权诉讼中的赔偿数额水平相比较。基于现有的专利侵权赔偿计算方式针对计算精准度进行分析并对比美国和德国的侵权数额确定方式,发现目前的侵权赔偿数额的司法实践已经偏离了侵权赔偿的基本原则所期望的目标,实质上不是赔偿数额是否低而是赔偿数额是否准的问题,究其原因,不仅仅在于取证手段的问题,还在于专利法在侵权赔偿确定方式上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我国专利侵权赔偿确定方式的建议。

    2017年10期 No.200 59-63+8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37K]

百家争鸣

  • 论国家科技治理中的专利制度安排

    毛昊;

    尽管专利制度安排能够有效弥补传统科技治理模式的弊端,但两者在国家行政管理、法律战略和政策体系等层面均仍存有交叠与冲突。传统科技治理模式未能将专利视为一套良好运转的制度性安排内嵌其中。然而,专利所具有的市场私权和政策工具属性,决定了其能够在政府科技治理和科技创新的市场治理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专利制度能够有效聚合创新资源,破解科技市场的"阿罗悖论"和"机会主义",降低举国体制中重大科技项目风险,改进传统科技奖励体系,给予创新者持续创新的内生动力。专利制度亦能构建起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资源生态,促使市场主体技术创新的动力制度化、内生化,加速形成现代化企业知识产权治理模式。新一轮的国家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应当在既有科技体制中强化专利的制度安排,发挥专利制度对创新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提升科技和专利在行政管理、法律修改和战略制定中的协同效率,改进专利制度对市场研发和组织行为演进的功能效用,促进专利与科技工作的深度融合,进而实现从专利治理、科技治理到国家创新治理的转变。

    2017年10期 No.200 64-7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66K]
  • 专利视角下中医药传统知识现有技术评介及制度启示

    陈庆;

    中医药传统知识的价值在于以传统知识形式披露的医药用途信息,在专利视角下,应以出版物公开发行的群体来界定中医药传统知识医药用途信息是否构成"现有技术",在使用公开上更应以是否涉及中医药传统知识医药用途信息实质性用途的公开使用为准则,探索中医药传统知识医药用途信息新颖性标准。

    2017年10期 No.200 75-8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26K]
  • 我国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现存问题分析与完善

    曾粤兴;魏思婧;

    知识产权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法律针对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定罪标准也呈现出逐渐降低的趋势。在此过程中,我国刑罚制度的严厉度却在不断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产生的概率依然较高,知识产权刑法犯罪的严重性不断加重。这一变化现象表明,随着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日渐多样化,仅仅依靠刑罚手段难以对其进行严厉打击和规制;相反,要想进一步完善现阶段我国知识产权刑罚保护法律制度、体系,应逐步协调和统一当前我国民法与刑法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认定结果,从而优化知识产权犯罪刑法结构,确保刑法对我国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法律打击的"高压化"和"常态化"。在此基础上,完善现阶段我国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

    2017年10期 No.200 82-86+10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45K]

工作实践

  • 知识产权的劳动价值论探析

    梁心新;

    随着知识经济的兴起,知识和技术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而知识产权在其中无疑占据了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清晰地认识知识产权价值内涵,明确知识产权价值来源就显得愈发重要。文章试图在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范畴内对知识产权价值问题进行讨论,并分析知识产权价值与一般商品价值的异同。在此基础上,对几个重要概念进行辨析。

    2017年10期 No.200 87-9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16K]
  •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与QES三体系融合研究

    李西良;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与QES三体系在管理体系构成要素、结构、运行机制等方面拥有诸多相似之处,为四个管理体系的一体化融合建设创造了契机。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与QES三体系融合研究,旨在帮助企业全面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促进技术创新,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提高知识产权对企业经营发展的贡献水平,支撑创新驱动的发展战略。

    2017年10期 No.200 92-9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27K]

国际知识产权

  • 零部件销售导致组合物专利权利用尽研究——以美国、德国判例为视角

    张韬略;张伟君;

    在规制零部件销售与组合物专利权利用尽的问题上,美、德两国所持的立场和原则是相同的,即防止专利权人就相同的专利发明重复获得许可费。因此,美、德两国都承认零部件销售可以导致组合物专利的权利用尽,但需要满足一定的前提:该零部件必须体现了组合物专利的"实质特征"且不具有任何"非侵权用途"。"实质特征"是指系争权利要求与现有技术相比时具有可专利意义的显著技术特征;零部件具有"非侵权用途"是指其可以被"合理地"以非侵权方式加以使用。在零部件没体现组合物实质特征时,美国从默示许可理论出发,根据个案和销售不具有"非侵权用途"零部件的事实,推论出使用组合物专利的默示许可,德国判例虽未明确阐释但也与之暗合。上述裁判思路值得我国法院借鉴。

    2017年10期 No.200 97-10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29K]
  • 大数据环境下文本和数据挖掘的版权例外研究——以欧盟《DSM版权指令》提案为视角

    唐思慧;

    大数据时代,文本和数据挖掘技术的广泛应用打破版权法构建的利益平衡机制,给我国著作权法带来了挑战,亟需调整。美国的应对是从默示许可转到无条件例外规则,而欧盟《DSM版权指令》提案以义务式的模式规定了"科学研究领域的文本和数据挖掘"例外规则,对科研促进及对版权保护力度适中,值得借鉴。我国著作权法修改应制定"文本和数据挖掘合理使用规则",严格限制适用条件,重构利益平衡机制。

    2017年10期 No.200 109-11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75K]

  • 《知识产权》投稿要求及注释体例

    <正>《知识产权》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主管,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主办的法律类学术期刊,国内外公开发行。《知识产权》的主要栏目为"高层论坛"、"学术研究"、"司法探讨"、"百家争鸣"、"工作实践"和"国际知识产权"。本刊坚持以质选文,选文基本原则为:立意新颖、主题明确、论证充分、语言规范,具有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的论文。为便于广大作者投稿,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投稿须知(一)文章内容应与知识产权密切相关,并具备学术性、前沿性、创新性、思想性,可为基本理论研究,也可为法律制度探讨、典型案例评析或国际知识产权发展态势分析。投稿采用电子版形式,作者信息须完整准确,包括姓名、职务或职称、工作单位、通信地

    2017年10期 No.200 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651K]
  • 欢迎订阅2017年《知识产权》杂志

    <正>《知识产权》杂志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主管、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主办、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出版的国家级刊物。杂志为月刊,国内外公开发行,每期定价20元。杂志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秉承开展知识产权学术研究与交流,促进知识产权事业完善与发展的宗旨,坚持正确的办刊方向,为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发挥了理论导向作用。其主要栏目为高层论坛、学术研究、司法探讨、百家争鸣、工作实践和国际知识产权,覆盖专利、商标、版权、反不正当竞争及反垄断等方面的内容。杂志面向公司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者、司法工作者、高校师生、科研人员、广大代理人、发明人等读者群体,为社会各界人士服务。

    2017年10期 No.200 11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67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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