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

学术论坛

  • 传统知识视野下的地理标志保护研究

    李祖明;

    不同于一般的商业标识,地理标志具有典型的传统知识的属性,地理标志价值的多元性决定了对地理标志的保护不能仅仅局限于对标识的保护上。地理标志保护应当运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要求、手册等多层次规范体系,实施对地理标志传统知识的维护、发展、利用与法律保护,促进地理标志产品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2009年01期 No.109 10-1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6K]
  • 知识产权传播权论——寻找权利束的“束点”

    何鹏;

    无论是立法还是学理研究,知识产权的权能表述均存在词不达意、体系混乱等问题,问题的根源在于知识产权支配权观。然而,知识产权对象的"不可占有"与知识产权权利实现的"第三人介入"等特性,决定了知识产权并非支配权。通过历史考察可知,知识产权从诞生之日起便肩负着保护权利人市场利益的使命。市场利益的损益离不开传播行为,因而"传播权"可成为知识产权权利束的"束点"。

    2009年01期 No.109 16-2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54K]

工作研究

  • 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综合评价指数

    郭民生;

    通过综合评价的基本方法的介绍,根据我国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主要目的、途径和效果,提出了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评价的基本思路,设计了一套适应我国现阶段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效果综合评价的指标体系。

    2009年01期 No.109 27-3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74K]
  • 知识产权诉讼和解策略解析

    衣庆云;

    知识产权客体的可共享性使知识产权诉讼和解、共赢成为可能。从策略的角度,诉讼目的的判断是前提,在此基础上,做出是否和解、何时和解以及以何种方式和解的选择。在诉讼过程中,为了达到和解的目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必要的反制措施。

    2009年01期 No.109 35-3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97K]
  • 红色旅游资源的商标保护策略

    肖海;卢丽刚;

    红色旅游不仅是政治工程、文化工程,也是一项经济工程,是促进老区致富的民心工程。但在红色旅游资源的开发过程中出现了如何用商标保护红色旅游资源的问题。分析红色旅游资源商标保护存在的问题,可以用一些商标策略来保护红色旅游资源,以维护红色品牌形象,开发市场、促进经济的发展。

    2009年01期 No.109 40-4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98K]

动态

调处·仲裁·诉讼

  • P2P服务提供者间接侵权责任的认定——以电影《七剑》作品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为例

    祝建军;谭明华;

    P2P作为一种新的网络传播技术,促进了信息的传播,但也带来了复杂的P2P网络著作权侵权问题。P2P服务提供者没有直接实施网络传播作品的行为,当有P2P用户利用P2P软件非法传输作品时,P2P服务提供者在客观上帮助了该P2P用户实施著作权侵权行为,当P2P服务提供者在主观上存在明知或应知的过错时,将构成共同侵权(间接侵权)行为,应依法承担共同侵权(间接侵权)的民事责任。

    2009年01期 No.109 45-4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4K]
  • 我国商业外观的法律保护问题探讨——以《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用为中心

    钱光文;孙巾淋;

    我国现行立法尚未正式启用"商业外观"术语,与之相近的概念系《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第(2)项之"包装、装潢",面对大量涌入的商业外观纠纷,对现行立法的"包装、装潢"予以扩张解释,尽量丰富其内涵,并可依据诚实信用原则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之规定,可以有效的解决问题。司法实践中对涉及商业外观的纠纷首先需审查涉案商品(服务)的知名度;其次,应对商业外观的显著性和非功能性进行审查;最后,对比涉案的两个商业外观,审查其是否足以导致市场混淆。

    2009年01期 No.109 50-5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4K]

百家言

  • 专利激励论的理性思考

    杨利华;

    专利制度通过确认和保护权利人对其专利化技术的排他性权利,使其获得相应的报酬,从而激励发明创造。这是人们关于专利制度激励功能的一般认识。不过,专利制度的各项设计不以保障权利人报酬为目的,专利制度的运行也不当然带来报酬。专利权是对专利技术独占性使用而获利的潜在利益,专利制度所激励的,是通过专利将技术成果市场化的商业行为。不考虑市场的专利行为,是对专利与专利激励作用的误解。

    2009年01期 No.109 55-6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6K]
  • 现有技术抗辩的对比方式和对比标准探析

    张鹏;崔国振;

    现有技术抗辩制度的存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德国、日本等国家予以适用、在美国亦存在与之功能类似的相关制度。我国日前通过的"专利法"修正案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了现有技术抗辩制度,这是我国专利确权制度单独设置模式的一大进步。立足于我国司法实践结合理论探讨,当前在现有技术抗辩的对比方式以及对比标准上存在一定的误读。在我国当前国情下,现有技术抗辩的对比方式应当是被控侵权技术与现有技术进行对比,对比标准应当是新颖性标准。

    2009年01期 No.109 61-6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49K]
  • 建筑作品的范围及复制侵权的认定

    尹志强;

    解决因复制建筑作品侵权而产生的纠纷问题关键是确定建筑作品的范围、明确侵权行为的认定标准。在我国的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中,建筑作品与美术作品的关系,建筑作品是否包括建筑设计图和建筑模型等仍然存在不同意见。对于建筑作品复制侵权的认定并无统一的标准。就建筑作品的特殊性而言,应与美术作品区分,并对建筑物、建筑设计图和建筑模型作为建筑作品的整体看待,在复制的认定上应以"实质相同"为标准,而不能局限于外观相同。

    2009年01期 No.109 68-7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2K]
  • 我国行动中的知识产权法

    朱媛;

    行动中的知识产权法作为在社会中实际运行的知识产权法律规则,不仅受到书本上的知识产权法的直接影响,还受到执法者的自由裁量以及当事人的交易等因素的影响。研究我国行动中的知识产权法,对我国知识产权立法、执法机制的完善均具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2009年01期 No.109 73-7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1K]
  • 知识产权保险的特殊性研究

    林小爱;

    从1976年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综合普通政策,到1986年ISO的商业普通责任政策,实现从专利保险扩展到商标侵权、著作权侵权、商业秘密侵权等领域。然而,只有英国与美国的保险计划已经证实具有可盈利性,即只有这两个国家安排对其顾客产生的诉讼费用设法进行正确地风险评估,而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保险方案在保费定价方面仍然存在相当大的难度,这反映了知识产权诉讼的真实风险与难度。知识产权保险与有形财产保险相比,二者在保险标的、承保范围、业务开展前提、保险程序及时空限制等方面各有特殊性,且差异显著。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保险也各有特色,但都因为对知识产权诉讼风险因素缺乏全面了解,或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导致其保险费用高昂、理赔程序繁杂等特点。

    2009年01期 No.109 79-8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41K]

世界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