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建军;标准必要专利国际平行诉讼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即纠纷一方在一国法院针对对方申请颁发禁诉令,以阻止或限制对方在他国法院行使司法管辖权;而对方则在他国法院申请颁发反禁诉令,以维护在他国法院的司法管辖权。国与国之间发生禁诉令和反禁令颁发的冲突,在一定程度上是为了争夺本国处理纠纷的国际主导权和话语权。英美法系长臂管辖的禁诉令制度是造成禁诉令与反禁诉令颁发冲突的根源。域外法院突破专利权的地域性规则,率先在禁令救济纠纷中裁判标准必要专利全球许可费率,并配合适用禁诉令制度,造成禁诉令与反禁诉令颁发的冲突加剧。我国企业被申请颁发禁诉令和反禁诉令最多,受到的影响也最大,被迫采取反制措施应对。我国法院为维护民事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司法管辖权,被迫在个案中以行为保全的方式实施禁诉令制度。对待禁诉令与反禁诉令颁发的冲突问题,我国既要坚持维护国家的司法主权原则,对损害我国国家利益的行为进行有效反制,也要坚持遵守国际礼让原则,避免与其他国家的司法管辖权产生不必要的冲突,以维护有序的国际市场和司法环境。
2021年06期 No.244 14-2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72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