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汉东;中国进入"民法典时代",知识产权基本法的制定应提到立法准备日程,这是知识产权"去法典化"后基础性法律的立法选择,也是寻求各知识产权单行法共同价值及规范的制度安排。未来的知识产权基本法,应立足中国基本国情,服务中国发展需要,在国际相关立法体系中具有"中国版"的法律特色。该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新发展理念为基本遵循,保持知识产权基础性法律的应有定位,为国家知识产权治理体系提供制度基石。我国知识产权基本法,是以公法为主旨的综合性法律,与民事基本法有别,对知识产权的单行法和公共政策具有统摄、协调和指引的作用。该法既保有"正义""效率""秩序"的一般价值要素,同时又确立"和谐发展"的价值目标,其文本内容可采取"总则—专章"的结构,以体现"治理法""发展法""保障法"的规范功能。
2021年04期 No.242 3-1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26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