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

  • 致读者

    本刊编辑部

    <正> 《知识产权》杂志自1991年创刊以来已历时五年。五年来《知识产权》密切配合我国保护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过程,及时刊登了专利、商标、著作权、制止不正当竞争、技术贸易等方面的研究论文,探讨了知识产权的基本理论,反映了适合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知识产权制度所发挥的作用及司法实践。在过去的年月中《知识产权》承蒙政府有关部门领导的支持,广大知识产权界朋友们的关心和厚爱,较好地全面、系统地宣传了知识产权法律知识,推动了我国知识产权法律的研究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鼓励。

    1996年01期 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42k]
  • 继往开来 再创辉煌——全国专利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

    严正

    <正> 深秋11月,北京京西宾馆,在数次商讨过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庄严肃穆的第一会议室里,又一次悬挂起了醒目的“全国专利工作会议”的横幅。来自全国各省、市区和国务院各部委专利管理机关的负责同志,部分省市科委的领导,中央、国务院有关部委和直属机构,全国人大、法院系统等有关方面的代表聚集在这里,共商国家专利事业大计。 全国专利工作会

    1996年01期 3-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55k]
  • 专利制度下的技术创新

    李建会 ,张锦锐

    <正> 一、专利制度与技术创新 第六次全国专利工作会议总结了专利法实施十年来取得的巨大成绩,勾划了全国专利工作“九五”规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蓝图,鼓舞人心。到2000年我国专利年申请量将达到10万件,到2010年将达到15万件。我国专利事业即将进入新的发展时期,专利工作各个方面都要向前发展,都要上台阶。 在专利事业十年辉煌成绩面前,我们要清醒地看到,专利工作面临的任务还是很繁重很艰巨的。据一个专利申请量较多的省的统计,全省70%的大中型企业和95%的小型企业至今还没有1件专利申请。这种情况

    1996年01期 7-1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12k]
  • 美国贸易法特别301条款分析与对策

    汪涌

    <正> 1994年6月30日,美国贸易代表(The UnitedStates Trade Representative)以我“知识产权执法不力、侵权行为失控”为由,宣布将我国列为严重违反其贸易法特别301条款(Special 301)的“重点国家”,并对我发起为期6个月的所谓“调查”。1994年12月31日,美国贸易代表坎特宣布,因磋商未取得令人满意的成果,将对我国实施贸易报复,并公布了一份价值28亿美元的报复清单,对我输美产品征收惩罚性关税;随后,我国外经贸部公布了反报复清单。围绕特别301条款展开的中美两国有关知识产权争论和谈判及其可能引发的贸易报复战,不仅在中美两国国内,而且在国际社会,引起了广泛关注。在两国谈判代表的努力下,更重要的是,基于

    1996年01期 11-1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03k]
  • TRIPs协议与我国著作权的比较

    姚新超

    <正> 1993年12月15日,包括中国在内的117个国家或地区的代表,在日内瓦一致通过了乌拉圭回合最后文件,从而结束了历时七年之久的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各缔约方又一致同意,将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改为“世界贸易组织”(WTO),并于1995年1月1日正式成立。 一、TRIPs的产生 自关贸总定生效以来,其内容主要是国际贸易商品的关税减让、非关税壁垒的排除及各缔约方间给予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等议题,其目的是实现全球贸易自由化。至直东京回合,每次谈判都不曾涉及知识产权问题。 进入七十年代后期,以欧美为代表的发达国家经济

    1996年01期 15-1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41k]
  • 论版权在制止不正当竞争中的作用

    朱雪忠

    <正> 按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的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该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该法第五条至第十五条具体规定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但是,有些经营者实施的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不正当行为,却不在这些表现形式范围之内,很难直接依照该法来制止。然而,如果这样的不正当行为构成了对他人版权的侵犯,则可以依照版权法的规定追究侵权者的责任,从而达到制止其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目的。 一、制止擅自使用或抢先注册他人的未注册商标行为 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属于我国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可以依照该法的有关规定处理。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也将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列入了“不正当竞争行为”中。但是,如果擅自使

    1996年01期 19-3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56k]
  • 专利技术价值评估初探

    韩介梅

    <正>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和发展,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已提到了议事日程。例如技术转让时,转让的技术究竟值多少钱,希望评估;联营双方一方出技术,一方出场地或资金,但入股的技术该如何定价;企业转为股份制,其资产需要评估,而其中的无形资产的价值怎样评估等等,这些正在变成经济实际操作中极待关注的“热点”。专利是无形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无形的商品,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它能将“无”生“有”,在企业经营中往往比有形资产更值钱。由于无形资产没有物质实体,它与有形资产存在着很大区别,

    1996年01期 20-2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45k]
  • 职务作品及其著作权归属探析

    陆飞

    <正> 关于职务作品及其著作权归属,我国著作权法第16条规定如下: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2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仅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特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

    1996年01期 22-2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41k]
  • 国际专利分类表(IPC)第六版的主要变化及其发展趋势

    曹玲玲

    <正> 1995年1月1日,IPC第6版投入使用。这一新的版本是对IPC第5版历经5年修订的成果。根据《关于国际专利分类法的斯特拉斯堡协定》规定:专利文献必须按照IPC分类,直至最细的复分类。如果任一国家里,其专利权程序中不包含现有技术检索,那么对于专利文献的分类可以分到小类。然而许多国家的做法已经超过了条约规定的义务。截止到1994年10月,世界上已有56个国家和4个国际组织将它们出版的专利文献上的IPC分类号标至小组级,18个国家标至小类级;出版的标注有IPC分类号的专利文献已达2300万件,每年出版约1百万件,其中95%的专利文献标至IPC小级。为了适应新技术的发展,使IPC能够充分反映出专利文献

    1996年01期 25-2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96k]
  • 先予执行程序在专利侵权诉讼中的适用

    周中琦

    <正> 依专利法第11条,专利侵权行为包括制造、使用、销售他人的专利产品,或者使用他人的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依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另外,进口他人专利产品或依他人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也构成侵权行为。在侵权行为发生后,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为叙述简便,以下统称专利权人)享有请求法院判决停止侵权行为的禁止请求权和赔偿损失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在专利权诉讼中,时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在侵权行为发生后,如果没有一定的措施,使侵权人暂时停止侵害,则等到专利权人得到胜诉判决,其损失可能

    1996年01期 28-2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66k]
  • 试论审理专利侵权案件中的等同使用判断

    高晓

    <正> 一、专利侵权中等同使用的概念及其法律依据 专利侵权中的等同使用是指以等价代换的方式使用他人专利技术,从而构成对他人专利权的侵犯。所谓等价代换,意即以实质上相同的方式或手段(等效手段)代换属于专利保护的部分或全部必要技术特征,产生实质上相同的效果。 我国《专利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这一规定,源于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等同学说。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由权利要求决定,对权利要求解释的不同导致了不同的学说和不同的立

    1996年01期 30-3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54k]
  • 国有企业专利工作中问题的成因及探讨

    刘天语

    <正> 我国实行专利制度以来,企业专利工作发展不平衡,特别是一些国有大、中型企业专利申请总量较少,专利意识比较薄弱,专利制度调动科研人员发明创造积极性和保护企业权益的作用还远没有发挥出来,国有大、中型企业专利工作的现状与其在国民经济和科研队伍中的地位极不相称。本文以某国有大型企业为例,从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机制和产权制度入手,分析影响专利工作的内在原因,力图抓住解决问题的关键环节。 一、问题与表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颁布已有十年,其间,我国专利体系的建设令人瞩目,专利制度有效地保护了专

    1996年01期 33-3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28k]
  • 高校专利工作中的问题与对策

    关开澄

    <正> 高校是人才荟集之地,知识密集之所,高校专利申请以其特有的魅力在我国专利申请总量中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中国《专利法》实施10年来,高校仅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数为13314项,占全国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数95106项的14%。(1995年1月18日《中国专利报》)。但高校在寻求专利保护上总的状况不容乐观。除了清华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矿大等大学专利保护成绩比较显著外,大多数高校还处于起步酝酿或初级阶段。这已越来越不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科技体制改革的客观要求。 一、高校专利申请存在的问题和成因 在当前我国科技领域实行的成果与专利“双轨”制

    1996年01期 37-3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55k]
  • 计算机软件盗版侵权行为的认定和证据收集

    崔军 ,吴志刚

    <正> 一、受法律保护的计算机软件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1991年6月1日生效,其中明确规定计算机软件作为九大类作品中的一类受到该法的保护。 然而对于一项具体的计算机软件来说,要享受著作权法的保护,还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根据国务院1991年6月9日颁布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获得保护的条件是: 1.开发者独立开发,即具有独创性。值得注意的是,首先软件的独创性不同专利的新颖性。专利的新颖性,是指申请专利的发明是首创的,包含有“时间在先”的意思。而著作权法保护的软件并不要求它具有新颖性,仅

    1996年01期 39-4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52k]
  • 关于商业秘密知识产权侵权产品处置问题的探讨

    马治国

    <正> 在司法实践中,判定知识产权侵权后,对侵权人生产的产品如何处置是一个棘手的问题。无论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非专利技术成果、商业秘密等侵权纠纷,均在不同程度上存在此问题。尤其是侵犯商业秘密知识产权而生产的侵权产品的处置问题,比其他侵权产品的处置更具有特殊性。因为侵权人一旦被判定构成侵权,就应当停止侵害,不得继续生产和销售侵权产品,但是已经形成的产品属于社会财富,有一定价值和使用价值(即使是伪劣商品也如此),所以,对这些商品,简单的予以销毁等于破坏社会财富;如果让侵权人继续销售,即使将销传收入收缴或用于对权利人的赔偿,都是对权利人的新的侵害;如果以侵权产品作为赔偿额,作价给权利人,又可能出现对作价原则的分歧,而且往往权利

    1996年01期 41-3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59k]
  • 一起专利权属纠纷案引出的法律思考

    王毅峰 ,李大郁

    <正> [案情简介]: 某县甲厂和某市乙厂同是高压注水阀门的生产厂家,因业务关系,甲厂厂长刘某认识了乙厂搞阀门设计的总工程师丙。刘某向丙提出,在不损害乙厂权益的前提下,让丙利用业余时间,为甲厂设计一种新型高压注水阀门。丙表示同意。为此,刘某代表甲厂与丙签订了一份关于设计该阀门的技术开发合同。合同约定,由甲厂提供开发所需的全部经费,丙负责设计,该项技术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由甲厂和丙共同享有。该设计完成后,丙单独申报了专利。在丙申报专利过程中,乙厂得知此事,遂以丙是乙厂的总工程师,丙设计阀门是本职工作,该设计应为乙厂的职务发明为由,要求丙将该设计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无偿地转让给乙厂。丙碍于自己

    1996年01期 42-43+2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45k]
  • 对商标侵权假冒案件中责令赔偿问题的思考

    杨志林

    <正> 一、对《商标法》及其细则有关规定的理解和分析 1.《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关于责令赔偿的规定 《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有本法第三十八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处理,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 《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应被侵权人的请求责令侵权人赔偿损失。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1996年01期 44-45+1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52k]
  • 谈谈技术成果权

    郭庆存

    <正> 判断有关技术成果权的约定是否延及专利申请权,其大前提在于理清技术成果权的概念。笔者认为:技术成果权作为我国知识产权的一种,同其他知识产权一样,既有财产权的某些特征,又具有人身权的某些特征。其权利内容不仅包括权利人的使用权、转让权、收益权,还包括其他形式的处分权。如申请专利、申请奖励或采取保密措施以自我保护等。 我国民法通则将知识产权作为与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债权、人身权相关联的一类民事权利,专门加以规定,足以表明知识产权与其他民事权利的不同。这类权利的客体不是物,也不是行为,而

    1996年01期 46-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70k]
  • 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章程

    <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是从事知识产权研究的全国性的学术性群众团体,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本会团结广大知识产权工作者,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开展知识产权学术研究和交流,为加速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 第三条 本会的主要任务: 一、开展理论研究,组织学术活动,提高学科水平,促进知识产权法制建设; 二、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增强广大群众的知识产权法律意识; 三、举办各种事业,组织各类活动,为社会提供咨询

    1996年01期 47-4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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