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

专题评述_局部外观设计保护相关问题研究

  • 我国增加局部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研究

    曹新明;

    我国现行专利法经过三次修订,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对象始终只是产品整体外观设计,并不包括产品的局部外观设计。近些年来,因产品局部外观设计受到侵害给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造成了非常严重的损害。但是,根据我国现行专利法,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面对这种侵害行为却无能为力。基于此,在2015年启动的我国专利法第四次修订过程中,有关人士在修改建议稿中提出了为产品整体外观设计和局部外观设计都提供保护的方案。对于这种修改建议,各方人士给出了积极评价。围绕这种修改建议,对局部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可能涉及的若干问题进行研究,以对局部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制度的正常运作起到有益的引导作用。

    2018年04期 No.206 3-1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32K]
  • 局部外观设计保护中的几个问题

    管育鹰;

    与美国、日本等在立法或实践中明确局部外观设计保护的做法不同,我国目前立法中没有明确是否保护局部外观设计,实践中不但没有相应的细则和配套措施,反而存在对局部创新设计不利的规定。虽然在我国因不实行实质性审查局部外观设计仍可以通过提交整体外观设计申请获得注册,但这一权利是很不稳定的,也不便于与国际社会通行做法相衔接。应当删除《专利审查指南》中不利于局部外观设计保护的规定,增加相关配套办法接受和批准局部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并提供更有效的保护。从美国、日本和我国的司法实践经验看,与整体外观设计一样,局部外观设计的相同与近似也是在确定外观设计保护范围和产品相同或类似后以一般消费者的眼光为标准来判定的。但是,日本在审查和司法实践中很强调针对设计本身的"要部"判断方法,而美国则放弃了"创新点"测试法、坚持针对主体的"现有设计背景下的普通观察者"之判断标准。我国可借鉴美国经验采取"了解现有设计的一般消费者"判断标准;同时,为了加强对局部设计的保护,在进行整体观察和综合判断时,有条件地承认局部设计相对独立的价值。

    2018年04期 No.206 11-2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421K]
  • 局部外观设计制度的立法必要性研究——以实务中“局部要素”的运用为视角

    顾昕;

    旨在通过梳理实务中"局部要素"对外观设计整体判断原则的影响,得出是否有必要在立法上引入局部外观设计的结论。在我国没有规定局部外观设计制度的现状下,随着法律拟制的判断主体水平的变化,越来越多的"局部要素"对外观设计的相同或近似性判断产生重要影响。但由于部分法院确定的"局部要素"与权利人意图保护的局部并不一致,再加上行政保护机关和各级法院对"局部要素"的判断大相径庭而难以提前预测判断结果,"局部要素"在实务中仍无法替代局部外观设计的作用。图形用户界面(GUI)保护的新问题无法通过引入局部外观设计制度解决。

    2018年04期 No.206 26-3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71K]

学术研究

  • 一般条款的裁判思维与方法——以广告过滤行为的正当性判断为例

    谢晓尧;

    一般条款是法律原则的特殊形态,司法适用中有其独特的裁判思维和技术方法。不同的当事人需要提取支持其利益诉求的规范命题(次级原则),法官要在相互冲突的法律命题中寻找个案规范。一般条款的要义是权衡和妥协,隐含着适度性的比例要求。广告过滤行为的正当性判断,要摒弃"全有全无"的规则性思维,在个案事实中去寻求答案。

    2018年04期 No.206 39-5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437K]

司法探讨

  • 《刑法》第217条“复制发行”概念的解释与适用

    张鹏;

    《刑法》第217条"复制发行"概念的解释与适用,应遵循目光往返于民事规制与刑事规制的解释方法,即先分析著作权法中法定利用行为的构成要件是否满足,而刑事规制不能脱离著作权法中有关法定利用行为的规定而独立设置禁止规范。在目光锁定民事规制之后,则需要返回刑事规制。对纳入民事规制范围的行为并不都需要刑法介入,刑事规制仅在民事救济不能起到有效抑制侵权效果时才存在介入的余地。作为有效规制的焦点,对使得分散存在的个别性轻微损害易于产生集聚效果的行为,特别应纳入刑法规制的范围。

    2018年04期 No.206 58-7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96K]

百家争鸣

  • 商标使用及其判断标准省思

    刘毅;

    商标使用贯穿于商标法基础理论和商标法律制度体系。实践中,使用意图标准、范围标准、对象标准、功能标准、地域标准等商标使用判断标准虽然各有其优点,但也均面临着适用困境。我国商标立法的发展已经充分认识到了商标使用的重要性,在商标法实践中,商标使用的判断应当坚持严格化原则、以现有立法规定为基础,确立三维要素判断标准,即综合考察商标使用"人"的要素、"物"的要素以及"志"的要素。

    2018年04期 No.206 72-7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37K]
  • 利益视域下遗传资源权利保护的路径研究

    董玉荣;

    在利益视域下,遗传资源的权利保护既包括开发利用遗传资源的利益保护,又包含持有遗传资源的利益保护,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偏废其一。通过审视遗传资源的权益主体、来源披露制度以及追责机制等方面的法律困境,提出设立遗传资源多元复合权益主体的建议,进而从来源披露与惠益分享制度相衔接的体系建构,以及遗传资源保护责任追究机制的建立健全两个方面来统摄性思考遗传资源的开发利用利益和持有利益的整体性保护路径,以期为我国遗传资源权益保护制度提供有益借鉴。

    2018年04期 No.206 78-82+9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38K]

工作实践

  • 物联网商业方法的专利保护探析

    苑野;

    物联网商业方法是建立在物联网产业上的商业方法,是物联网产业发展的核心。与传统的商业方法不同,物联网商业方法不仅具有创造性、价值型、规则性,还具有技术性的特征。2017年,我国修订的《专利审查指南》为商业方法专利作出了新的指引,认可了通过专利保护包含技术特征的商业方法创新。由此,物联网商业方法专利保护具备更明确的可能性和可操作性,同时也对传统专利制度的部分原则提出了挑战,相关制度规则需要做出新的解释和调整,方能更好地适应物联网时代的到来。

    2018年04期 No.206 83-8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75K]

国际知识产权

  • 专利国际诉讼中反禁令的司法应对

    仲春;

    以通讯为代表的专利密集型行业具有专利诉讼同步国际化趋势。反禁令为欧美等国针对他国司法禁令的禁止执行令,我国已经面临反禁令司法冲突风险。外国法院发布的针对我国有效判决的禁执令构成对我国司法主权的侵犯,面对现有复杂国际环境下各方利益博弈,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适时发布禁止令能与"不予承认和执行"之间相互补充,共同协调国际民商事管辖权并促进法律争议公平解决。

    2018年04期 No.206 88-9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94K]

  • 《知识产权》投稿指南

    <正>《知识产权》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主管,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主办的法律类学术期刊,国内外公开发行。期刊坚持以质选文,主要栏目为"高层论坛""专题评述""学术研究""司法探讨""百家争鸣""工作实践"和"国际知识产权"。为便于广大作者投稿,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投稿要求(一)文章选题应属于知识产权法学理论研究、制度研究和实践研究范围,具有理论意义和现实

    2018年04期 No.206 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9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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