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

学术研究

  • 新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顶层设计与实施中的疑难问题探讨

    郑友德;王活涛;

    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的顶层设计上,应注重决定性、前瞻性、协同性、现实性、创新性和谦抑性的指导作用。新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增设"遵守法律"的规定,使该法向制止不正当竞争基本法转型,同时面临如何规制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外的"违法行为"的新挑战。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在保护排他权与合法权益上呈并行关系;与反垄断法相互融合,形成促进市场自由公平竞争的广义竞争法。制止混淆行为条款、制止侵犯商业秘密条款和制止网络不正当竞争条款尚有待完善。建议尽快制定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细则或者修改完善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以保障新法顺利实施。

    2018年01期 No.203 3-1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08K]
  • 论专利独占被许可人的诉权

    张轶;

    除专利权人之外,我国法院还受理由专利独占被许可人提起的专利侵权之诉。尽管独占被许可人享有诉权的事实已经突破了合同的相对性原则,但该做法依然得到了法律和司法解释的支持以及学界主流观点的认可。分析该问题的成因后,以专利权权利类型法定为依据,证明授予被许可人诉权无法被视为立法者明确设定在民法制度既有原则之外的一个特例。学界试图否定独占专利许可证的债权属性的论述,不仅在解释论层面难以提高诉权赋予条款自身的自洽性,还会破坏法律体系最低限度的内在和谐。基于这种现状,对法院在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相关条款修正之前如何对损害赔偿进行合理分配作出初步建议。

    2018年01期 No.203 19-2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43K]

专题评述_商标抢注行为的法律规则

  • 商标抢注行为的法律性质和司法治理

    田晓玲;张玉敏;

    商标法明文禁止抢注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业标识。抢注行为违反法律的明确规定,侵害了在先使用人合法的民事权益,按照《民法总则》和《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构成侵权行为,应当承担向在先使用人返还标识和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将民事权益纳入侵权法的保护范围,不仅有国内法的依据,而且符合侵权法的国际发展趋势。

    2018年01期 No.203 27-32+4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66K]
  • 囤积商标牟利的司法规制——优衣库商标侵权案引发的思考

    祝建军;

    通过介绍我国各地法院所判决的优衣库商标侵权纠纷案,发现人们对囤积商标牟利行为的规制还存在着不同观点。在分析囤积商标牟利内涵的基础上,论证构成囤积商标牟利行为需满足三个条件。囤积商标牟利行为与商标法保护商标权的本质相悖,导致我国的注册商标制度被严重异化,危害性极大,应依法予以规制。我国商标法对囤积商标牟利行为的规制存在着漏洞,诚实信用原则具有赋予法官自由裁量权以弥补法律漏洞的功能,故应依据我国《商标法》第7条第1款所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来规制囤积商标牟利行为,直接驳回该行为人提起的商标维权的诉讼请求。

    2018年01期 No.203 33-4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64K]

司法探讨

  • 知识产权审判中的技术事实查明机制研究

    陈存敬;仪军;

    技术事实查明一直是法官在审理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时的短板,从影响知识产权审判中技术事实查明的因素出发,分析当事人、法官、人民陪审员以及专家辅助人、技术鉴定、专家咨询和技术调查官等辅助机制在技术事实查明过程中所起的作用,着重分析了各自的优缺点。然后,通过考察域外技术事实查明机制,分析了对我国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审判的借鉴意义和启示。在此基础上,针对能够促进知识产权审判中技术事实查明工作准确、高效进行的工作机制提出意见建议。

    2018年01期 No.203 41-4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57K]
  • 交易成本视角下标准必要专利禁令救济滥用的司法规制

    车红蕾;

    近年来,标准必要专利禁令救济滥用成为国内外学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围绕FRAND许可声明下禁令救济的成立条件及应否授予,学界产生了一系列争议,并且各国司法对其审理规则存在差异。鉴此,以交易成本为视角从源头上梳理和探究其司法规制路径才是正确的分析方法。通过以交易成本为视角来审视标准必要专利的性质、FRAND许可声明的效力以及滥用禁令的原因,认为司法规制的路径是:"不发禁令为原则、颁发禁令为例外";禁令的颁发直接取决于FRAND许可谈判中被诉侵权人过错的有无或大小;采用列举的方式来规定FRAND许可谈判中当事人的过错;对主观故意的当事人适用惩罚性赔偿以加大威慑力度。

    2018年01期 No.203 50-5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68K]
  • 论电商平台专利侵权中有效通知的法律要件——兼评最高人民法院第83号指导案例

    武善学;

    通知是认定电商平台是否存在过错以及是否就损害结果的扩大部分承担连带责任的条件。司法实践中,关于有效通知的判断标准存在较大争议。为了明确裁判规则、统一判断标准,最高人民法院第83号指导案例明确规定了有效通知的法律要件:被侵权人的身份情况、权属凭证、侵权人网络地址、侵权事实初步证据等内容,具有很高的指导价值。但是,该法律要件仍有进一步完善的余地:应明确通知的民事法律行为属性及其推定效力,通知的主体是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通知可以采取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初步证据应按照一般法律常识能足以证明专利侵权行为的存在。

    2018年01期 No.203 59-6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19K]

百家争鸣

  • 著作权“间接侵权”理论之检讨与展望

    刘平;

    著作权内容的封闭式规定引发侵权规则的革新,以英国、美国、日本判例为基础构建的著作权"间接侵权"理论存在诸多弊端,缺乏与侵权责任法关于共同侵权制度之间的沟通与缝合机制,故而不具备在中国生长的制度情景。在我国日趋完善的民事共同侵权制度之下,著作权"间接侵权"并无共存的必要和平台,应当构建著作权共同侵权规则以化解"间接侵权"之困境。著作权共同侵权应采客观化认定标准,帮助型共同侵权和教唆型共同侵权应作适当扩大解释,以涵盖辅助侵权、引诱侵权及扩大侵权损害后果的行为,同时应当在著作权侵权责任方式中增加消除危险责任,与诉前保全措施共同用以规制直接侵权的预备行为。判断著作权侵害行为应遵循"先单独侵权、后共同侵权"的认定规则。

    2018年01期 No.203 67-79+9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95K]
  • 专利间接侵权制度的辅助侵权一元立法论

    徐媛媛;

    专利间接侵权制度的法律适用问题,一直是我国专利法律制度和法学原理讨论的热点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采取了不同的立法进路,前者采用了辅助侵权和诱导侵权都纳入间接侵权的二元立法,后者系仅规定辅助侵权的一元立法。从理论源起、法律实践、比较研究等多个方面分析,立足西电捷通案等我国法律实践,结合日本、美国等比较经验,我国专利间接侵权制度应当采用辅助侵权一元立法,并不将诱导侵权纳入到专利间接侵权制度之中。据此,我国专利间接侵权制度的构成要件应当包括主观要件、客观要件,并不将直接侵权成立作为构成要件之一。

    2018年01期 No.203 80-8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931K]

国际知识产权

  • 实用艺术作品的艺术性标准比较研究

    刘瑾;

    英美等国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对实用艺术作品的艺术性认定发展出"艺术史""日常观念"以及"混合测试"等标准,并结合"原创性"和"分离原则"等将实用艺术作品的认定限定在一定范围之内。相比之下,我国实用艺术作品艺术性标准整体偏低。基于艺术与工业的对立性和实用艺术作品天然的商品属性,应该提高实用艺术作品的艺术性认定标准。建议我国建立以"艺术史"和"日常观念"标准为核心,结合独创性和分离测试,辅以传承中国传统艺术法律原则的实用艺术作品艺术性认定体系。

    2018年01期 No.203 84-9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78K]
  • 马库什权利要求的修改和部分优先权问题探讨

    柳冀;

    马库什权利要求是一种能够为化学领域,尤其是医药和生物领域的发明创造提供有效保护的重要的权利要求撰写方式。随着我国鼓励新药研发政策改革的不断深入和保护知识产权力度的持续加强,相信未来涉及马库什权利要求的审查和司法问题会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近年来,EPO上诉委员会于2016年底作出的最新判例G 1/15解决了困扰欧洲专利界十余年的有毒优先权或有毒分案问题、2015年用于治疗艾滋病的"重磅"药物专利因其马库什权利要求不能享有部分优先权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被维持无效,这些新闻使马库什权利要求再次成为关注的焦点。通过回顾USPTO和EPO在马库什权利要求的修改和部分优先权的里程碑判例,以期对我国专利实践就此方面的研究提出相应的建议。

    2018年01期 No.203 92-9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908K]

  • 2018

    赵志彬;

    <正>"寒梅雪中尽,春风柳上归。"迎着新年的第一缕阳光,我们满怀豪情携手走进充满希望的2018年。此时此刻,我谨代表本刊编委会和编辑部全体同仁,向本刊的全体作者、编审和广大读者,向所有关心和支持本刊发展的有关领导和各界朋友,致以诚挚的谢意和新年的祝福!理论是前行的航标,研究是破壁的利器。新的一年,本刊编委会和编辑部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倡导创新文化,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作为我们工作的新指南。我们将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

    2018年01期 No.203 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498K]
  • 《知识产权》投稿指南

    <正>《知识产权》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主管,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主办的法律类学术期刊,国内外公开发行。本刊坚持以质选文,主要栏目为"高层论坛""学术研究""司法探讨""百家争鸣""工作实践"和"国际知识产权"。为便于广大作者投稿,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投稿要求(一)文章选题应属于知识产权法学理论研究、制度研究和实践研究范围,具有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具备学术性、前沿性、创新性、思想性,论证充分,逻辑严谨,语言规范。投稿采用电子件形式,作者信息须完整准确,包括姓名、工作单位、职务或职称、通信地址和邮编、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文章得到基金项目资助的,请注明。投稿邮箱:zscqip@163.com。(二)文章正文字数不低于10000字,须有中、英文版的标题、内容提要和关键词。

    2018年01期 No.203 9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8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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