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

高层论坛

  • 认真对待游戏著作权

    崔国斌;

    游戏作品的著作权问题比想象的要重要和复杂。游戏作品的表现形态千变万化,著作权法应区别对待它的"文本"本身固定的内容与游戏运行过程中临时呈现的内容,进而在必要时将它视为多种类型的传统作品的集合体,而没有必要创设特殊的作品类型。游戏用户的行为同样不能简单定性,需要根据游戏的具体情况判断游戏用户是否构成游戏画面的演绎作者。用户公开播放或通过网络传播游戏画面的行为落入游戏开发者的多项著作权权能的覆盖范围。这些行为是否构成合理使用,需要结合个案的事实具体分析。

    2016年02期 No.180 3-18+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41K]

学术研究

  • 互联网电视著作权侵权问题研究

    冯晓青;费氧;

    互联网电视的发展产生了诸多著作权侵权风险和纠纷,涉及互联网电视著作权侵权类型、模式,著作权侵权的认定,以及不同利益主体,尤其是互联网设备生产销售者与播放软件生产销售者,在著作权侵权纠纷中所处的地位等重要问题。探讨这些问题,有利于推动我国互联网电视法律保护问题研究,为我国互联网电视发展提供法律防范机制,促进我国新传媒产业的发展,丰富人们的文化生活。

    2016年02期 No.180 19-2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447K]
  • 论商标显著性的层次及规律——以对商标概念的科学建构为分析起点

    王坤;

    显著性研究必须建立在对商标概念进行科学界定的基础上。商标是一种具有实用销售功能的符号组合,具有符号形式和符号信息两个层次。商标显著性也随之分为表层显著性和深层显著性:其中,表层显著性与商标符号中蕴含的存量要素的量和质成反比;深层显著性与商标符号承载增量信息的能力成正比。只有同时具备表层显著性和深层显著性的符号组合才能够被注册为商标。

    2016年02期 No.180 30-3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426K]
  • 知识产权的垄断性及其与反垄断规制的关系研究

    朱雪忠;贾辰君;

    知识产权法学界认为,垄断性是知识产权的特征之一,这一观点成为通说。但对于垄断性的来源、内涵和用语适当性并没有进一步探究。随着反垄断法的出现,越来越多的国家用反垄断方式规制知识产权。这就会产生疑惑:用反垄断方式规制知识产权是否与知识产权的垄断性相矛盾?是否与知识产权制度的目标价值相背离?要解决这些问题,就要对知识产权的垄断性以及知识产权垄断性与反垄断规制的关系进行深入研究,以消除疑惑、正本清源。

    2016年02期 No.180 36-4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421K]

司法探讨

  • 我国知识产权行为保全制度的合宪性研究

    应振芳;储晓丹;

    知识产权行为保全制度,是一项极其严厉的制裁性临时措施。其涉及对营业自由以及财产权的限制,同时还涉及平等权的问题,有必要论证知识产权行为保全制度的合宪性。现行知识产权行为保全制度存在缺陷,具体而言,缺乏正当程序保障,可能侵害平等权,对营业自由与财产权的侵害不合比例原则。因此,现行知识产权行为保全制度有违宪之嫌,应当借鉴域外立法经验予以完善。

    2016年02期 No.180 44-5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421K]
  • 无实际被假冒对象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行为不宜入罪——以“梅兰日兰”商标案为例

    周洁;

    对于商标权人并未将其注册商标使用于核定使用的具体某种商品,而行为人假冒或销售此种商品的行为如何认定,有必要深入论析。根据我国刑法和现有司法解释的精神,以及商标犯罪保护法益的客观评价标准,即使被假冒的商标客观存在,但是在无实际被假冒商品的情况下,假冒商品并不会挤占实际商品的市场占有份额,更不会给商标权人造成具体的经济损失,因此,这样的行为不应予以入罪。

    2016年02期 No.180 51-5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408K]

百家争鸣

  • 专利权用尽的售后限制研究——以专利权保留规则的构建为视角

    刘强;沈伟;

    专利权用尽原则是对专利权排他性的一种重要限制。专利权用尽售后限制的法律效果争议主要表现为,专利产品销售时所附限制性条件能否阻却专利权用尽,对由此存在专利权的绝对用尽和相对用尽两种不同模式,应当借鉴合同法上的所有权保留制度,建立专利用尽框架下的"专利权保留"规则。基于专利权用尽售后限制的理论,内在限制论排除了"专利权保留",而默示许可论则允许,并更为符合专利权用尽中的当事人意思自治。根据限制形式和内容的不同,专利权用尽的售后限制和专利权的保留具有不同的表现。应当承认专利权用尽售后限制在专利法上的效力,违背该限制条件将构成专利侵权与违约责任的竞合,从而强化对专利权人的保护。

    2016年02期 No.180 56-6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422K]
  • 知识产权激励论再探讨——从实然命题到应然命题的理论重构

    王烈琦;

    为知识产权正当性辩护的激励论面临挑战:该理论赖以证成的思想实验前提已被心理学研究部分推翻;激励效果亦得不到历史经验事实的有效支撑;且具体知识产权制度尚存阻碍技术进步之可能。然而,这仅仅意味着知识产权激励论作为一个实然命题难以证成,其作为一个应然命题仍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能使知识产权制度从先验、不可证的领域祛魅,回归经验的、实证的、更有利于人类福利的形态;另一方面,激励创造是诸多知识产权立法明确表述的立法意图,是一种不能背弃的政治承诺。一种可行的态度乃是:实然层面,承认现有知识产权制度在激励方面一定程度的失效;应然层面,以激励人类智力成果的创造与传播为核心,逐步改进现有知识产权制度。

    2016年02期 No.180 65-7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429K]
  • 论公权对商标权性质的影响

    孙淑涛;

    商标权的权利性质问题是商标权法律制度的基本问题,也是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重要问题。尽管《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简称《TRIPS协定》)开宗明义提出"知识产权是私权",但是受近些年来兴起的"私法公法化"等学说的影响,有的学者提出了"私权公权化"的观点,认为商标权已经不是纯粹的私权,公权性质成为商标权的重要属性。在全面分析商标权产生、行使、保护等各个环节中公权的作用,及其对商标权性质的影响后认为,不管公权与商标权法律制度的关系如何密切,商标权的权利内核都没有变化,商标权仍然是一项纯粹的私权。

    2016年02期 No.180 72-7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423K]
  • 我国专利确权机制的完善——以专利权的有效性判断为视角

    王虎;

    我国专利确权机制的完善已经成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支撑。现行专利确权机制运行的低效率导致了诸多的利益冲突,促使我国专利法的历次修改都将完善我国现行专利确权机制作为重要内容。通过对我国现行专利确权机制相关变革方案以及国际专利确权机制的发展趋势予以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建议,以期为我国专利确权的理论研究和机制完善提供新的视角和参考。

    2016年02期 No.180 79-8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425K]

工作实践

  • 我国移动互联网环境下版权保护机制的完善

    胡神松;魏纪林;

    移动互联网环境下,版权侵权要比传统互联网更容易、更快捷、更频繁、更难取证,对健康的版权市场冲击更大,版权保护面临新的挑战,阐述了侵权行为的表现,分析了侵权行为的原因,提出完善移动互联网环境下版权保护机制的建议与对策。

    2016年02期 No.180 84-8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419K]
  • 专利制度发展阶段及其特点试析

    黄非;

    专利制度的发展经历了不同的发展阶段,各发展阶段均有不同的趋势和特点,反映了各个阶段经济发展水平的变化。结合现阶段专利制度发展呈现出的一些新趋势和新特点,对我国专利制度的发展与变革进行一些有益的探讨。

    2016年02期 No.180 89-9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415K]
  • 创新驱动发展与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研究

    宋河发;沙开清;刘峰;

    我国知识产权政策还存在许多不适应创新驱动发展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问题,迫切需要构建有效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构建支撑创新驱动发展和知识产权强国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需要制定和完善面向需求的知识产权研发创造政策、高质量创造政策和组合创造政策,需要制定完善知识产权运用机构支持政策、完善税收优惠政策,需要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政策和行政执法保护政策,需要制定以引导为主具有可操作性的知识产权管理政策。

    2016年02期 No.180 93-9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439K]
  • 城市专利运营体系的构建

    李昶;唐恒;

    专利运营作为技术创新与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活动,对经济发展正变得日益重要。城市作为区域层面的专利运营主体,不仅能够有效集聚各类创新资源,发挥集聚效应,还可基于区域功能定位,优化产业技术结构与创新资源配置,推动产业演化,发挥城市在区域产业经济转型升级中的辐射带动作用。为了适应新常态,城市专利运营体系的建设正变得日益必要和紧迫。

    2016年02期 No.180 99-10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415K]

国际知识产权

  • 确定FRAND承诺下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费率的原则和方法——基于美国法院的几个经典案例

    杨东勤;

    专利许可费是专利权人因为其发明创造而应该得到的充分补偿,但是该补偿应该且仅应该限于覆盖专利发明本身的价值,不能扩展到采用了该专利技术的标准、其他标准或者该专利产品特征之外的其它特征所产生的价值。通过美国法院近年审理的几起涉及FRAND承诺的案例,着重关注美国法院是如何通过确定FRAND承诺下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费率来解决许可费的争议问题。这些案例中涉及的几项重要指导原则和方法对于法官、律师和专利许可谈判方今后就确定FRAND许可费及其费率基准具有重要的借鉴和参考价值。这些原则包括但不限于:反对专利劫持和许可费堆叠原则、合理的许可费分析原则、基于比例分配原则以及整体市场价值规则。

    2016年02期 No.180 103-10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443K]
  • 美国商标法中的更正广告制度及其启示

    李国庆;

    美国更正广告制度最初仅仅是维护消费者利益的一种行政命令,其后扩大适用于因虚假广告引发的商誉侵权纠纷。美国法院既可判决被告发布更正广告,又可判决被告就原告已经发布或即将发布的更正广告的广告费用进行赔偿。当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已支付的更正广告费用时,法院一般认可原告已发布的更正广告之费用数额;当法院判决原告于判决后发布更正广告时,法院对此更正广告费用额度有一定限制。我国法律应当认可商标权人针对商誉侵害发布更正广告的权利,并让被告承担更正广告费用。

    2016年02期 No.180 110-11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43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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