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赵蓉;刘为民;
在我国历史上,敦煌是我国汉族和少数民族最早接触杂居,中原文化与少数民族文化、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交融、荟萃的地区。这里独有的地理、民族与文化优势,使得敦煌民间文学艺术在融合外来文化的同时,始终坚守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与本土文化内核,呈现出浓烈的地域民族性、反映世俗生活的本真性以及无限的开放与丰富的创造性;表现出了物质与非物质、平面与立体的民间文学艺术形式的多样态,展现出了多元化成果类型;体现了活态化承继。因之,也使得敦煌民间文学艺术绵延至今而弥久愈新,为我们从法律视角认知这类创造成果的法律特性,确立其可保护性和保护范围奠定了基础。
2012年10期 No.140 40-5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98K] - 崔立红;
视频网站的生存强烈依赖于对正版影视作品的取得,这导致影视作品网络版权费用不断暴涨等产业乱象的出现,说明公共政策调控在社会利益分配上的疲软或者缺席。通过公共政策对影视作品版权与视频网站之间利益博弈的调控,既是必要的也是正当的。在众多的产业政策中,产业秩序政策对建立、维护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具体有反垄断政策、价格标准政策、税收优惠政策和资金援助等支持手段。通过对公共政策的分析、适用和调控,希望为我国影视作品的互联网传播产业探索出一条健康发展之路。
2012年10期 No.140 54-6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45K] - 胡良荣;
我国大陆于2001年第一次修改著作权法时,针对原法合理使用范围过宽的实际,根据《TRIPS协定》的规定,缩小了合理使用的范围。为了适应网络传播技术应用和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呼声在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时再次响起;我国台湾地区现行"著作权法扩大了合理使用的范围,增加了"其他合理使用之情形"的概括性规定。两岸在修改著作权法时,均"注意与《TRIPS协定》和《伯尔尼公约》接轨,不断规范合理使用制度,均已有较高的国际化水平,但对照国际惯例和国际公约的要求,因应网际网络发展,仍需要不断规范和完善。
2012年10期 No.140 61-6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2K] - 骆福林;
虽然一审判决深圳唯冠公司拥有iPad商标在我国大陆的专用权,但iPad商标的价值是或者主要是苹果公司创造的是不争的事实。存在着在同类或类似商品及服务上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在不同地域为不同主体所享有的情形,在此情形下商标权人与商标价值的创造者会不一致,并可能产生利益冲突;应当运用利益平衡原则解决这种冲突,利益平衡原则的运用不能仅仅是司法者的自觉而应当在立法中作出规定。
2012年10期 No.140 65-6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5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