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富平;
版权法发端于印刷术,之后不断随着新的作品表达形式和传播技术的出现而发展。在这方面,版权法经历了从印刷技术、广播技术再到数字技术的演进。数字通信区别于传统的印刷和广播技术,它不再是模拟复制传播,而是脱离载体的信息传送。这样的转变改变了传统版权法的生态环境,原来的作品复制件交易演变成为无需载体的"内容"交易。于是,建立在依赖复制件控制基础上的版权法律制度遇到前所未有的挑战。为应对数字技术挑战,版权法有可能出现三个方面的发展趋势:一是重构版权法哲学基础,寻找适合数字时代的保护范畴;二是使版权法脱离版权决定一切的局面,走向对作品(内容)传播秩序规制阶段;第三,网络传播将成为作品的主要传播方式,网络传播权也成为版权的核心。如何深度地理解、研究数字技术引发的挑战,把握这一趋势是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的重要任务。
2011年02期 No.122 10-1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812K] - 方晓霞;
停止侵权责任是专利侵权中的一项主要责任。一般来说,有侵权行为就有停止侵权的责任,但在间接侵权和即发侵权的样态下采取停止侵权的责任应慎重,认定要采取比较严格的的条件,防止不适当损害非专利权人的利益。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专利运用的目的多样化,在专利权滥用情况下限制专利权人的救济权利和在公共利益考量下采取非停止侵权的救济,是专利保护的另一面。
2011年02期 No.122 17-2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815K] - 谭华霖;
知识产权权利冲突的内在根源主要在于立法技术不完善和法律滞后。从权利构造看,知识产权权利冲突存在于权利连结点交叉的场合。知识产权权利冲突的实证法基础在于知识产权不断扩张,同一知识产品根据不同知识产权单行法形成相互冲突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权利冲突的复杂性不仅表现为个体权利与社会公众利益的冲突,也表现为群体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冲突。保护在先权利已成为我国处理知识产权权利冲突的一项基本原则。然而,对于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权利冲突,保护在先权利原则并非绝对适用。解决因客体牵连而引起的异网域权利冲突应遵循权利位阶法则。化解知识产权权利冲突也并非绝对适用非此即彼法则,权利并存法则应当具有适用上的妥当性。
2011年02期 No.122 23-2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821K]
- 金泳锋;付丽莎;
我国竞业禁止规制的法律法规零星而不成体系,应用范围有限。商业秘密在企业中的地位日益提高,已成为企业的重要资产之一。因竞业禁止协议与商业秘密保护两者竞合而产生的法律问题,成为司法实践中关注的问题。解决这个问题,应通过分析相关法律问题,厘清两者的法律性质和涉及的法律关系,从而达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利益的平衡。
2011年02期 No.122 30-3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805K] - 王玉梅;
近年来,专利权人利用专利池这一专利许可方式,滥用其专利权的合法垄断地位限制市场竞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现象愈演愈烈。我国DVD、彩电、数码相机、MP3等产业都面临着生存与发展的严峻挑战。从实务层面以及法律制度层面,分析专利池滥用的反垄断法规制的必要性,通过专利池的反垄断法分析,归纳出专利池的合法要件,降低国内组建专利池的不确定性,健全和完善我国在专利池规制方面的法律,以提升我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2011年02期 No.122 35-4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809K] - 苑泽明;姚王信;
知识产权融资是解决知识产权主导型的创新型企业资金短缺瓶颈的可行选择。与实物资产抵押融资相比,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存在着供给与需求、融资能力、融资风险与收益等不对称性问题。法经济学理论及原理,提供了解决此不对称性问题的思路。通过质押融资特性研究,阐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不对称性的内容和法经济学解释;通过融资约束分析,揭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的法律影响。
2011年02期 No.122 41-4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802K] - 刘洋;
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存在外压与内需、政府与市场、数量与质量、统筹与分散四大矛盾。在分析这些矛盾关系的形成与发展的基础上,试析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外部环境、体系构建、目标设置、组织模式等一系列基本问题,并尝试提出解决矛盾、推动发展的思路,以利于科学地认识和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
2011年02期 No.122 46-5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806K] - 李强;
当前我国经济建设面临着全新的发展格局和机遇,同时又遇到了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作为国家创新主体的国有企业,要做到有效发挥自身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建立健全科学的技术创新机制,不断使企业拥有的特色品牌、自主创新产品知识产权化,努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必须在思想认识上现代化,创新机制上联动化,创新主体上明确化,政策制度上配套化。
2011年02期 No.122 52-5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795K]
- 马忠法;郭宏;
知识经济背景下,版权贸易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它对我国版权贸易法律制度的完善提出了要求。我国现行相关制度存在以下不足:著作权法对向外转让或许可版权缺少明确规定;它规定版权转让或许可合同的具体内容,在逻辑上存在不足;上位法有关版权贸易规定的缺失,使下位法规定不一,立法依据不足;版权贸易由多部门分散管理,不利于其发展。为促使版权贸易健康稳步发展,应在著作权法中对对外转让或许可著作权作出规定,对著作权转让或许可作出原则性规定,而将其合同具体内容调整至合同法中;同时考虑到版权贸易的特殊性,应突出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在版权贸易中的主导地位。
2011年02期 No.122 75-8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818K] - 杨延超;
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促使新兴版权资本运营模式的兴起。相比较版权证券化、版权运营、版权委托等运营模式,版权信托有其独特的优势。我国信托法也已经明确了版权信托的法律地位,但是对于版权信托的运营模式、权利范围、生效要件等重要问题还需要继续研究,以为合理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版权信托制度奠定理论基础。
2011年02期 No.122 82-8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927K] - 罗晓霞;江虹;
财产观由物质化向非物质化的拓展和延伸为遗传资源财产化研究提供了现实条件。遗传资源作为非物质利益,能否财产化的决定因素除了其本身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外,还应具备为公共政策选择所需的社会价值。遗传资源法律关系的客体是遗传功能信息,由此决定遗传资源属于无形财产范畴,但它与同属无形财产范畴的知识产权存在明显区别,亦不属于知识产权的"特别权利"。
2011年02期 No.122 88-9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815K] - 刘科;
中国台湾地区"宪法"等法律法规对TRIPS协议刑事程序的效力问题没有明确规定,但司法实务普遍肯定该条约规范有直接效力并在实践中予以自动适用。加入WTO以来,中国台湾地区对"著作权法"先后进行了四次修订,从而建立起了世界高水准的著作权刑法保护体系。高水准的著作权刑法保护与其实施强势保护战略有关,符合中国台湾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中国台湾地区"著作权法"贯彻TRIPS协议刑事程序给中国大陆地区的启示是,需要正确处理内在需要与外在压力的关系,正确处理法的稳定性与适应性的关系。
2011年02期 No.122 94-10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820K] - 何隽;
在标准制定阶段对可能纳入技术标准的专利或专利权利要求的披露、评估和确认将是决定标准实施阶段相关专利许可和收费的关键。因此,必要专利的定义和认定对技术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有着重要影响。针对目前国内必要专利研究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考察现有国际通行的必要专利相关定义和认定,重点探讨必要专利与必要专利权利要求的区别以及不同适用场合,分析必要专利判定要素中技术因素和商业因素的选取及其影响,并针对《国家标准涉及专利的处置规则》提出相关建议。
2011年02期 No.122 101-10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867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