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雨峰;
我国著作权法没有关于版权登记制度的规定,该制度主要体现在有关的办法、条例中。版权登记包括权利取得、权利行使、初始证据三种模式,就立法模式言,版权登记可以分为德国、巴西、日本模式等。基于我国版权登记制度的不足,我国著作权法应当增加关于版权登记的一般规定、具体类型,其程序由有关的办法来完善。
2008年05期 No.107 65-6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80K] - 杜颖;王国力;
商标续展涉及到续展期和宽展期两个期限,商标注册人在商标有效期届满前的续展期间提出续展申请的,商标权的效力不受影响,在续展被核准后,商标权追溯至上一个商标保护期届满之时继续有效。但是,如果是在商标有效期届满后的宽展期发生的续展,若续展申请被核准,尽管商标权仍然连续有效,其效力要受到限制,是为宽展期内商标权效力有限说。尽管我国不必借鉴日本和英国的商标权恢复制度,但该制度的趣旨无疑也佐证了宽展期内商标权效力有限说的合理性。
2008年05期 No.107 69-7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92K] - 张龙哺;
电子商务已成为当今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日益重要的领域。目前,电子商务的知识产权问题,已经成为业界的一个重要话题,尤其是对电子商务的可专利性,存在不同看法。从电子商务概念及联合国对电子商务的定义出发,分析电子商务的实质内容以及电子商务发明创造的实例,提出"电子商务=互联网应用于商务"的新模式,可以更科学合理地从知识产权角度来看待电子商务以及审查电子商务专利申请。
2008年05期 No.107 74-7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44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