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秀山;张子弘;2006年04期 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04K]
- 安青虎;
品牌一词现今在社会生活中被广泛使用,在诸多情况下与商标的概念混同。本文详细阐解了品牌与商标的相关概念及历史发展,指出了二者间的区别。但同时认为由于长期的混同使用与发展,如今品牌与商标已基本为同一语。
2006年04期 3-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51K] - 侯仰坤;
知识产权的构思、形式和表达是知识产权研究中的一个基本问题,本文从知识产权权利主体、客体和内容的构成上进行了分析,并对知识产权相关的构思、形式和表达作了介绍,指出知识产权的构思、形式和表达是一个相互关联的整体,不能人为地进行分离。同时,对于相关概念的理解和认识也应该从客观的实际出发进行分析和把握。
2006年04期 9-1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49K] - 卢海君;
建立在概念、规范和价值建构基础上的知识产权体系可分为形式上的知识产权体系和理念中的知识产权体系,前者主要指知识产权的制度体系;后者主要指知识产权的理论体系。知识产权体系的形成和发展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2006年04期 15-2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55K] - 刘晓军;
变劣行为是改变专利技术方案并使其技术效果降低的行为,变劣侵权是构成侵犯专利权的变劣行为。但变劣行为只有符合一定条件才能构成侵犯专利权的行为,这些条件包括变劣行为必须是对专利方案的技术特征的变更,变劣后的技术方案实现了技术效果的降低,变劣行为与技术效果的降低具有因果关系,变劣后的技术未落入现有技术的范围及变劣行为的显而易见性。而且变劣侵权与等同侵权密不可分,变劣侵权实质是一种特殊的等同侵权行为。
2006年04期 22-2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47K] - 王芳;赵永红;
随着近年来国际贸易在我国的飞速发展,如何全面加强知识产权边境保护,将知识产权边境保护从行政保护和民事保护提高到刑事保护的高度,已经成为理论界和实践部门关注的焦点。本文以海关为与公安机关知识产权执法协作视角,介绍了知识产权边境刑事保护在我国的历史发展及其在维护我国经济秩序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并深刻分析当前我国知识产权边境刑事保护的实际状况。
2006年04期 28-3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50K] - 袁真富;
在我国从制造大国朝着创新强国转变的过程中,知识产权已经登上举足轻重的位置,被提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但是,如果对待知识产权,只单纯追求数量增长,一味关心权利保护,将难以达成专利强国和品牌强国的梦想,难以适应建立创新型国家的战略需要。有鉴于此,我国企业需要跨越知识产权的发展模式,从知识产权保护的传统观念转向知识产权经营的现代理念;从知识产权的侵权防御阶段提升到知识产权的战略规划层次;将知识产权从法律资产的桎梏中释放出商业资产的活力,进而发展到策略资产的境界。通过加强知识产权的经营管理,促进知识产权的转化实施,使知识产权真正成为“浇在智慧火花上的利益之油”,从而源源不断地激发自主创新、原始创新的潜力、动力和活力。
2006年04期 34-3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1K] - 邓恒;
企业知识产权不仅是一种无形财产权,而且是一种重要的经济资源,其价值不仅可以用货币来衡量,而且比有形财产更为重要。本文借鉴美日企业成功的专利管理经验立足于企业专利权保护的实际情况,注重技术与法律、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以高新技术公司为研究对象,用浅显易懂的语言,提出了现代企业专利管理的模式、方法及应用策略。
2006年04期 39-4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5K] - 刘志刚;
博客版权问题随着博客规模的扩大、博客服务商数量的增加和博客自身认知程度的提高凸显出来,博客是否拥有其作品版权,博客与BSP版权利益分成问题成为了博客作品商业利益纷争中的版权关键因素。本文通过对默示许可使用、创作共用协议、授权要约模式、集体管理制度四种版权授权方式的比较研究,进而对博客作品适用以上授权方式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
2006年04期 42-4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41K] - 杨田甜;
网络博客的载体具有特殊性,本文将围绕网络博客是否享有著作权以及发表网络博客过程中相关环节的法律问题,如网络环境下转载、摘编的定性和网络服务提供商(又称博客服务商,BSP)责任认定等进行探讨,从而探及网民言论表达自由与著作权人利益保护的平衡问题。
2006年04期 47-4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4K] - 张波;
德先起诉索尼案是我国第一起针对跨国公司滥用知识产权的反垄断诉讼。通过对相关市场、支配地位、搭售、垄断性高价、拒绝交易等诸多基本反垄断结构要素的实证分析以及知识产权滥用的探讨,可以认定索尼公司以滥用专利技术为手段实施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之行为,但是,在我国现行立法中却难以得到有效的规制。我国应该借鉴有关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加快建立反垄断法及其对知识产权滥用规制的制度。
2006年04期 50-5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59K] - 李长宝;
由于我国现行商标注册制度不允许商业企业在商品销售服务上注册商标,所以,众多商业企业不得不将自己的商标借用“推销(替他人)”的服务项目在第35类上进行注册,并实际使用于商品销售服务中。如何对这些事实上使用于商品销售服务上的所谓“注册商标”予以法律保护,在我国不可避免地遭遇到理论上难以自圆其说的尴尬,同时,也增大了众多商业企业商标权人维权的难度。笔者认为,这一问题的出现完全是我国断然否认“与商品销售有关的服务”商标的可注册性造成的。为此,笔者通过对比中、欧司法实践的不同作法,特别是通过介绍欧盟关于销售服务商标可注册性在认识及立法上的转变,意图说明赋予“与商品销售有关的服务”商标以可注册性是尊重客观现实、顺应时代发展趋势的必然要求,对我国颇具借鉴意义。
2006年04期 57-6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44K] - 彭贤鸿;杨仉孙;
虚拟人物形象,即创造性作品中塑造的具有个性特征的艺术形象。在美国,虚构角色形象的相关权利则称之为“角色权”,其权利指向涉及作品中的“艺术形象”。就形象权的理论基础,美国Madow教授提出的形象权性质“自由”学说不仅给传统理论带来巨大挑战,而且对于完善现代市场条件下人物形象及其商业利益的保护将产生重要影响。本文认为形象权并没有摆脱人格权的本质属性,没有必要把形象权归位于知识产权或另外单列出一种无形财产权,而是对人格权法律体系进行适度改革。
2006年04期 62-6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8K] - 于飞;
传统理论认为善意取得制度不能适用于知识产权领域,此观点虽有相当理论依据,但亦值得反思。《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第1款突破了传统理论的障碍,确立了技术秘密交易中的善意第三人保护制度,值得肯定。本文对知识产权领域中保护善意第三人的理论障碍及该障碍之克服进行了讨论,并对技术秘密交易中善意第三人保护制度的要件和效果进行了精细化,以求实现权利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利益平衡。
2006年04期 65-6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41K] - 田凤常;陈文;
秀水市场售假案中,法院认定秀水市场的开办者对其市场内的摊主的售假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作者试图通过对比秀水市场售假案与美国哈德罗克案的事实与依据,结合美国著名的索尼案、因伍德案和格斯温案以及其他案件的事实与依据,来详细阐释中国法院在秀水市场售假案中所作出的判决的适当性。
2006年04期 70-7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3K] - 何伦健;
本文从专利权的私权属性和公权属性、专利无效程序的特殊性三个方面对专利无效诉讼程序的性质进行了分析,并对实践当中存在的两种专利无效诉讼模式进行了反思,认为专利无效诉讼程序是一种带有行政诉讼程序色彩的民事诉讼程序,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修改专利法第46条的立法建议。
2006年04期 74-7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2K] - 鲍黎黎;
外观设计专利目前在我国实行的是初步审查制度,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外观设计保护方式和范围也在不断的进步、发展。但是由于我国的工业基础能力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处于较低的水平,工业设计的能力与创新能力也相对较弱,与此相应的外观设计保护制度也还需进一步完善,本文从几个方面分析了该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2006年04期 78-8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4K] - 王国金;
区域知识产权战略是我国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顺应创新型国家建设和区域协调发展的时代选择,具有法定性、协同性和创新性的法律特征,通过立法、执法、司法加以确认和保护。因而,法律在区域知识产权战略发展中有着十分重要的规范意义和制度价值。
2006年04期 81-8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6K] - 孙宏涛;
美国的知识产权保险分为知识产权执行保险(IPEnforcementInsurance)和知识产权侵权保险(IPInfringementInsurance)。该保险所保护的主体范围非常广泛,既包括潜在的侵权人,也包括潜在的受害人。虽然知识产权保险制度具有许多优点,但缔结保险合同的保费过高,同时由于大企业的拖延战术,也大大地削弱了该制度的功效。因此,我国企业在知识产权诉讼中,应当充分重视和解与诉讼中间裁决的作用,采取正确的措施渡过难关。
2006年04期 84-8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5K] - 甘开鹏;
目前,知识产权立法日益受到各国的重视,美国FTA也在不断强化知识产权规则;本文简述了美国FTA知识产权规定的基本规则及与Trips差异,评析了美国FTA新知识产权标准的经济和社会内涵,及对其他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启示。
2006年04期 88-9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3K] - 儿玉晴男;牟宪魁;
在研究互联网环境中的信息内容的传播利用之时,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其中存在的合理性关系,这就需要对著作权的分支权进行单纯化的把握。这种著作权的单纯化,使著作权分支权形成了以复制权为基点的构造,即:著作权是以各种分支权为单位分别地被转让的,在著作权的体系中,复制权是其起点,各种分支权在各自的背后都是与复制权相连结的。通过这一构造化理论,不但可以实现著作权的单纯化,也能够与copyright具有整合性。这一理论将会带来电子复制相关规则的完善,并为互联网环境下促进信息内容传播与利用的法律制度指明未来的发展方向。
2006年04期 92-9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1K] 下载本期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