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关键词搜索侵权的认定及处理
谭筱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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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uthor): 谭筱清
参考文献(References):
- 1见http://www.google123.net/base.htm2004年10月11日检索
- 2参见汪玮玮著《搜索引擎掀起专利博弈》载《中国知识产权报》2004年8月28日第3版,该案以双方和解结案。
- 3国内也有称为“网络实名搜索”、见高云著《中国的网络实名路在何方?》载http://www.netlawcn.com/second/more_member.asp?mno=612003年9月16日检索
- 4参见汪玮玮著《别动,小心商标烫手!》载《中国知识产权报》2004年9月11日第3版。
- 5按照美国NetworkSolutionsInc(简称NSI公司)公司域名注册办法中规定:一个域名每年收取的注册费一般向NSI设在国内的代理机构交纳,本案为厦门某科技公司,其中域名注册年费155元人民币,续展年费75元。而该域名所绑定的虚拟空间缴费为每年360元。
- 6参见李国光主编《合同法解释与适用》新华出版社1999年版,第363~365页。
- 7不过,如果提供关键词搜索广告服务的网络服务商以驰名商标等含有他人权益的关键词牟利,是否侵权更加复杂。见美国雇员保险公司(GEICO)2004年5月对关键词广告的主要网络服务商Google和Overture,在弗吉尼亚东区地方法庭提起了商标权侵权诉讼,法院裁决不构成商标侵权。见《CNET科技资讯网》2004年12月16国际报道http://www.zdnet.com.cn/news/net/story/0,3800050307,39330810,00.htm2004年12月18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