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法上基本范畴的反思
李雨峰
摘要(Abstract):
现代版权制度建立在作者/作品、思想/表达、私有/公有等基本范畴的基础上,其前提是,这些基本范畴有其显明的确定性。“作品由作者创作”这一理念因遭遇后现代思潮而变得不清晰,思想/表达的隐喻性注定了它们之间界限的不明确,独创性概念的模糊也颠覆了私有/公有的划分。这些构成了现代版权制度的一个难题,我们必须加以反思。
关键词(KeyWords): 作品;思想;表达;独创性
基金项目(Foundation):
作者(Author): 李雨峰
参考文献(References):
- 1刘春田:“知识财产权评析”,载《中国社会科学》2003年第4期。
- 2MarkRose,AuthorsandOwners,HarvardUniversityPress,1993,PP.10-16.
- 3姚红:《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释解》,群众出版社2001年版,第52-62页。
- 4或许有学者会认为,这里犯了一个版权法原理方面的错误,版权只保护作品的表达,而不保护意义,因此,谈论作品的意义无助于说明版权的难题与困境。的确,按照版权法原理,版权保护的是作品的表达,而非思想,而意义至少在部分上可以归结为思想。但一如作者在后面所指出的,思想/表达二分法本身就没有确定的界限;同时,版权法上规定的一些改造性利用作品的权利,如翻译权、改编权等肯定会涉及到作品的意义,因此,笔者认为,这样讨论是与版权原理是不矛盾的。
- 5[英]罗素:《西方哲学史》,何兆武、李约瑟译,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13-14页。6E.Goldschmidt,MedievalTextsandTheirFirstAppearanceinPrint,Biblo&TannenBooksellers&Publishers,1943,at112.
- 7[英]罗素:同注[5],第13-14页。
- 8RolandBarthes,TheDeathoftheAuthor,S.Heath(Ed.),Image,Music,Text,Fontana-Collins,1977,at147.
- 9[日]高桥哲哉:《德里达———解构》,王欣译,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146页。宽泛地说,施莱尔马赫的普遍诠释学也在一定程度上颠覆了现代版权法的基础。按照现代版权理论,版权人享有禁止他人改造性利用作品的权利,而这一权利的前提当然是作者对自己作品意义的理解。但是,施莱尔马赫认为,理解是重构作者的思想,读者比作者能更好地理解作者。参见,洪汉鼎:《诠释学:它的历史和当代使命》,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68-80页。
- 10强世功:《法制与治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85页。
- 11B.Kaplan,AnUnhurriedViewofCopyright,ColumbiaUniversityPress,1967,at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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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李雨峰:《思想控制与权利保护》,西南政法大学博士论文,2003年,第一章。
- 14《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指南》,刘波林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2页。
- 15吴汉东、王毅:“关于著作权‘保护思想的表现形式’理论的辨析”,载《著作权》1991年第3期。
- 16同注[14],第12页。17姚红:同注[3],第54-55页。
- 17发展中国家和传统部族在经济上面临的严峻形势,决定了发展权的核心是经济发展。《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规定了各国人民作为个体所应享有的对抗国家强力干预、以自由权为核心的各种政治性权利。《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规定了需要国家政府努力实施和保障的人民所享有的工作、受教育等经济、社会、文化权利。这些个人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实现,必须以经济的充分发展为前提和基础。没有经济的充分发展,这些基本权利和自由就只是纸面上的权利,就是一句空话。发展权的理念和宗旨是推动发展中国家和传统部族的经济发展,以保持其人种生存,提高其生活质量。
- 18SeePaulGoldstein,Copyright:Principles,LawandPractice,Little,BrownandCompany,1989,P.76.
- 19李明德、许超:《著作权法》,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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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参见郑成思:《版权公约、版权保护与版权贸易》,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26页。
- 22罗兰·巴尔特:《符号学原理》,王东亮等译,北京三联书店1999年版,第34页。23MelvilleNimmer,DoesCopyrightAbridgetheFirstAmendmentGuaranteeOfFreeSpeechandPress?U.C.L.A.LawReview,Vol.17,1970.
- 24郑成思:《知识产权案例评析》,法律出版社1994年版,第1-11页。
- 25[英]洛克:《政府论》下篇,叶启芳、瞿菊农译,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19页。
- 26[美]罗伯特·诺齐克:《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何怀宏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版,页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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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金渝林:“论作品的独创性”,载《法学研究》1995年第4期。
- 29韦之:《知识产权论》,知识产权出版社2002年版,第4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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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姜颖:同注[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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